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服务
发表日期:2019-07-08 14:33:28
赤峰市松山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紧紧围绕着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确定的目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财政局党总支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自治区、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继续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为中心,创新发展、规范服务,努力提高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力,强化政府采购行为监督力,推进政府采购精细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推进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2018年政府采购情况

  (一)总体情况。2018年共完成政府采购预算271810.5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70447.7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2918.16万元,工程类采购5293.03万元,服务类采购252236.52万元。节约资金1362.8万元,资金结余率分别6.21%、4.36%和1%。按采购方式分,公开招标13804.34万元,占5.1%;竞争性谈判3468.75万元,占1.28%;询价4954.8万元,占1.83%;单一来源248214.84万元(棚户区改造项目24.75亿元),占91.78%;协议供货4.98万元,占0.01%。

  (二)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松山区2018-2019年度5万元以下通用设备采购和印刷采购协议供货定点单位,以松山区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到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委办局及其所属单位,要求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单位必须到协议供货定点单位采购,5万元以上的仍实行集中采购。

  (三)强化监督管理,规范采购程序。一是做细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对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申请严格把关及时审核、登记,提出采购方式建议,并根据批准的采购方式下达给采购中心或采购单位进行采购;二是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公开工作,通过内蒙古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606次、中标公告414次,抽取专家人数3912人次,参评专家1008人次。通过信息发布,吸引更多的供应商参与松山区的政府采购,增加透明度,确保采购人采购到优质价廉的货物及工程。

  二、2019年1至4月工作情况

  (一)审批政府采购计划259笔,预算金额28234万元,完成采购任务63笔,预算896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8604万元,节约资金363万元。

  (二)积极推行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实施。按照市财政局和区“放管服”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今年2月份,转发了《赤峰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办法》和《赤峰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实施细则(暂行)》,要求全区各预算单位贯彻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借助财政局搬到新址办公机会,尽快联系金财公司安装政府采购交易-监管平台软件,争取年内落实备案制。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按照“依法监督、稳步推进、和谐发展”的要求,强化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目标的实现。着重做好“扩规模、健机制、抓规范”,完善采购规则,体现公正透明,实现公平交易。三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扩大采购规模,针对政府采购采购方式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和投诉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进行综合监管。同时,从不同角度发挥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功能,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四是针对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和整改,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和制定新的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寻求新的突破,继续在政府采购的深度和广度上不断改革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