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11月份新闻发布会 介绍宏观经济运行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 1周前
发表日期:2019-11-15 10:18:00
11月15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11月份新闻发布会。政研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出席发布会,介绍了经济运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实施进展、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关规定、消费扶贫等有关情况,并就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天然气供应保障、第四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猪肉市场保供稳价、提振消费等问题,回答了与会记者提问。60余家境内外新闻媒体80余名记者参加了本场发布会。
 

经济运行情况

 

 

一是电力运行情况。从发电看,1—10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同比增长3.1%,增速较1—9月提高0.1个百分点。其中,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同比分别增长1.1%、6.5%、19.3%、5.7%和14.4%。10月份,发电量同比增长4.0%,增速比上月放缓0.7个百分点。

 

从用电看,1—10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4.4%。其中,一产、二产、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5.2%、3.0%、9.3%和5.9%,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分地区看,全国27个省(区、市)用电正增长,其中广西、西藏2个省(区)实现10%以上的两位数增长。10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0%,增速比上月回升0.6个百分点。

 

二是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情况。10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8个,总投资442亿元,主要集中在能源领域。其中,核准的河北新天唐山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曹妃甸—宝坻段),建成后将与中俄东线、陕京线等国家干线管道以及河北省天然气管网实现联通,对保障区域供气安全,改善大气环境,促进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价格运行情况。1—10月,我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平均上涨2.6%,猪肉等部分食品价格明显上涨的结构性特征明显。

 

居民消费价格方面,10月份环比上涨0.9%,涨幅与上月持平;同比上涨3.8%,涨幅比上月扩大0.8个百分点。近期CPI同比涨幅有所扩大,主要是由于猪肉及其替代品价格明显上涨,带动整体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5.5%,对CPI涨幅贡献超过80%。从剔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来看,年初以来涨幅呈逐步回落态势,10月份同比上涨1.5%,1—10月平均上涨1.7%。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方面,10月份环比上涨0.1%,涨幅与上月持平;同比下跌1.6%,跌幅比上月扩大0.4个百分点;1—10月平均下跌0.2%。本月PPI环比小幅上升,主要是受农副食品加工业价格上涨所致。在食品价格上涨带动下,农副食品加工业价格环比上涨1.8%。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展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粤港澳三地和有关部门,有序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1+N”规划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今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发布,明确了大湾区建设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目前,我们正会同和组织有关方面,抓紧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城际铁路等专项规划编制报批工作,“1+N”的规划体系逐步构建。

 

二是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有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两廊” “两点”建设框架逐步搭建,其中,“两廊”是指广深港、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两点”是指河套、横琴两点。香港科技大学在广州南沙新区的合作办学项目获批筹建,目前已正式动工。中科院与香港特区签署《关于中国科学院在香港设立院属机构的备忘录》,共同推进中科院香港创新研究院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工建设,比如,强流重离子加速器、材料基因组、脑解析与脑模拟等,港澳科研机构和人员可共享使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设备。

 

三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不断强化。南沙大桥顺利通车,深中通道建设有序推进。赣深、广汕高铁加快建设,广湛高铁开工建设,深茂铁路深江段、深惠城际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稳步开展。深圳机场三跑道批复建设,惠州机场航站楼、货运区和停机坪扩容工程开工。皇岗口岸改造工程启动,粤澳新通道(青茂口岸)联检大楼珠海侧海关查验及配套区域已封顶。

 

四是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加速打造。印发实施《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将港澳创业者纳入当地创业补贴扶持范围。出台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广东省制定实施细则,在珠三角9市工作的港澳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将享受优惠的税收政策。

 

11月6日,韩正副总理在北京主持召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提出一批惠港惠澳政策措施,部署下一阶段大湾区建设重点工作。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积极稳妥推进相关惠港惠澳重大政策、重点任务落地实施。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最新进展

 

 

政策沟通方面,截至10月底,中国已与137个国家和30个国际组织签署197份合作文件,其中有发展中国家,也有发达国家,还有不少发达国家公司、金融机构与我合作开拓第三方市场。

 

设施联通方面,中老铁路、中泰铁路、雅万高铁、匈塞铁路等扎实推进,瓜达尔港、汉班托塔港、比雷埃夫斯港、哈利法港等项目进展顺利。到10月底,中欧班列累计开行数量已近2万列。

 

贸易畅通方面,今年1—9月,我国对沿线国家合计进出口约9500亿美元,对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超100亿美元。中白工业园、中阿(联酋)产能合作园区、中埃苏伊士经贸合作区等稳步推进。

 

资金融通方面,中国先后与20多个沿线国家建立了双边本币互换安排,与7个国家建立了人民币清算安排。正式发布《“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成立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建立了能力建设中心。

 

民心相通方面,在科技交流、教育合作、文化旅游、绿色发展、对外援助等方面取得一系列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各有关方面,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扎实推进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落地生效。

 

 

《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

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

 

 

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是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必然趋势,也是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培育现代产业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渠道。近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今天通过我委门户网站正式对外公布。这里,重点介绍四个方面情况。

 

一是总体目标。《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形成一批创新活跃、效益显著、质量卓越、带动效应突出的深度融合发展企业、平台和示范区,企业生产性服务投入逐步提高,产业生态不断完善,两业融合成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二是融合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实施意见》梳理提出了10种发展潜力大、前景好的典型业态和模式,包括推进建设智能工厂、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推广柔性化定制、发展共享生产平台、提升总集成总承包水平、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供应链管理、发展服务衍生制造、发展工业文化旅游以及其他新业态新模式等。

 

三是融合发展的新路径。《实施意见》针对制造业重点行业、服务业重点领域,提出了加快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装备制造业、汽车制造等重点行业双向融合发展的10项可能路径。

 

四是发挥多元化主体作用。《实施意见》提出,要发挥产业链龙头企业、行业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平台型企业和机构等重要作用,释放各类主体融合发展潜力。

 

同时,《实施意见》还从优化发展环境、强化用地保障、加大金融支持、加强人力资源保障等方面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快出台配套政策和细则,强化政策性创新,加大保障和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产业园区、企业开展融合发展试点,先行先试,探索形成符合我国实际、具有不同区域特色和行业特点的融合发展业态模式和路径。

 

 

“创业投资基金”和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关规定

 

 

为落实资管新规中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关规定另行制定的要求,更好发挥两类基金作用,满足实体经济中长期资金需求,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和资源支持创新创业创造和产业转型升级,在切实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同时有效防控金融风险,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主要是明确了资产管理产品出资“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适用资管新规及其实施细则等问题,整体思路和主要内容与资管新规及其实施细则的导向和基本原则保持一致。

 

从具体举措来看,主要有3点:一是明确过渡期的政策安排。资管新规出台前,部分金融机构已与两类基金签订认缴协议或实际出资。为避免出现“半拉子”工程影响基金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根据新老划断的原则,资管新规出台前金融机构已与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两类基金签订的认缴协议继续有效,过渡期内,金融机构可以发行老产品出资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两类基金,但应当控制在存量产品整体规模内,并有序压缩递减,防止过渡期结束时出现断崖效应。

 

二是过渡期内允许公募资管产品投资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两类基金。过渡期内,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两类基金的,金融机构在向投资者充分披露和提示产品的投资性质和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可以将该产品整体视为合格投资者。

 

三是适度放开嵌套限制。《通知》提出,符合规定要求的两类基金接受资产管理产品及其他私募投资基金投资时,该两类基金不视为一层资产管理产品,避免对基金运作产生影响,该政策适用于过渡期内和过渡期结束后。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两类基金和金融机构执行通知的情况加强监管,进一步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最大限度消除监管套利空间,更好发挥两类基金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

 

 

开展消费扶贫有关情况

 

 

2018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近一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地区、各部门,在扩大消费规模、打通制约“瓶颈”、提升供给质量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着力构建支持消费扶贫的政策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全国供销总社等部门及时制定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对本部门、本系统消费扶贫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专门印发通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效应引导消费扶贫。

 

二是广泛组织动员,着力凝聚各方参与消费扶贫的强大合力。积极发挥对口支援、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作用,指导帮扶省市强力推进消费扶贫。举办2019年消费扶贫市长论坛,总结交流各地区各部门推进消费扶贫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共商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新路径、新举措。开通公益平台,服务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

 

三是瞄准流通短板,着力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突出“瓶颈”。深入实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推动贫困村通宽带比例超过98%。大力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现对国家级贫困县全覆盖。加快推进“快递下乡”工程,乡镇快递网点覆盖率提升到95%以上。推动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网络向农村延伸,打通农产品上行“最后一公里”。

 

四是提升供给质量,着力推动消费扶贫可持续发展。支持贫困地区创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改善贫困地区旅游景区设施条件,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建立贫困地区食品认证“绿色通道”,扶持一大批绿色食品企业、有机企业和地理标志产品做大做强。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着力营造支持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发挥中央新闻媒体优势,推出系列大型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广告精准扶贫项目,开办“精准扶贫”专题专栏。动员新媒体力量,以更加生动的形式推介贫困地区特色物产。吉林、河南、江苏等省通过“第一书记”代言、县领导走进直播间与网红主播共同宣传消费扶贫。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教育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等15个部门,发出了《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消费扶贫的倡议》,助力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长远发展。涓涓细流,足以汇成江河。我们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贫困群众一定能够早日稳定脱贫、增收致富,与全国人民一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是电力运行情况。从发电看,1—10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同比增长3.1%,增速较1—9月提高0.1个百分点。其中,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同比分别增长1.1%、6.5%、19.3%、5.7%和14.4%。10月份,发电量同比增长4.0%,增速比上月放缓0.7个百分点。

 

从用电看,1—10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4.4%。其中,一产、二产、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5.2%、3.0%、9.3%和5.9%,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分地区看,全国27个省(区、市)用电正增长,其中广西、西藏2个省(区)实现10%以上的两位数增长。10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0%,增速比上月回升0.6个百分点。

 

二是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情况。10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8个,总投资442亿元,主要集中在能源领域。其中,核准的河北新天唐山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曹妃甸—宝坻段),建成后将与中俄东线、陕京线等国家干线管道以及河北省天然气管网实现联通,对保障区域供气安全,改善大气环境,促进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价格运行情况。1—10月,我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平均上涨2.6%,猪肉等部分食品价格明显上涨的结构性特征明显。

 

居民消费价格方面,10月份环比上涨0.9%,涨幅与上月持平;同比上涨3.8%,涨幅比上月扩大0.8个百分点。近期CPI同比涨幅有所扩大,主要是由于猪肉及其替代品价格明显上涨,带动整体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5.5%,对CPI涨幅贡献超过80%。从剔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来看,年初以来涨幅呈逐步回落态势,10月份同比上涨1.5%,1—10月平均上涨1.7%。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方面,10月份环比上涨0.1%,涨幅与上月持平;同比下跌1.6%,跌幅比上月扩大0.4个百分点;1—10月平均下跌0.2%。本月PPI环比小幅上升,主要是受农副食品加工业价格上涨所致。在食品价格上涨带动下,农副食品加工业价格环比上涨1.8%。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粤港澳三地和有关部门,有序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1+N”规划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今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发布,明确了大湾区建设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目前,我们正会同和组织有关方面,抓紧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城际铁路等专项规划编制报批工作,“1+N”的规划体系逐步构建。

 

二是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有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两廊” “两点”建设框架逐步搭建,其中,“两廊”是指广深港、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两点”是指河套、横琴两点。香港科技大学在广州南沙新区的合作办学项目获批筹建,目前已正式动工。中科院与香港特区签署《关于中国科学院在香港设立院属机构的备忘录》,共同推进中科院香港创新研究院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工建设,比如,强流重离子加速器、材料基因组、脑解析与脑模拟等,港澳科研机构和人员可共享使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设备。

 

三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不断强化。南沙大桥顺利通车,深中通道建设有序推进。赣深、广汕高铁加快建设,广湛高铁开工建设,深茂铁路深江段、深惠城际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稳步开展。深圳机场三跑道批复建设,惠州机场航站楼、货运区和停机坪扩容工程开工。皇岗口岸改造工程启动,粤澳新通道(青茂口岸)联检大楼珠海侧海关查验及配套区域已封顶。

 

四是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加速打造。印发实施《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将港澳创业者纳入当地创业补贴扶持范围。出台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广东省制定实施细则,在珠三角9市工作的港澳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将享受优惠的税收政策。

 

11月6日,韩正副总理在北京主持召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提出一批惠港惠澳政策措施,部署下一阶段大湾区建设重点工作。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积极稳妥推进相关惠港惠澳重大政策、重点任务落地实施。

 

 

政策沟通方面,截至10月底,中国已与137个国家和30个国际组织签署197份合作文件,其中有发展中国家,也有发达国家,还有不少发达国家公司、金融机构与我合作开拓第三方市场。

 

设施联通方面,中老铁路、中泰铁路、雅万高铁、匈塞铁路等扎实推进,瓜达尔港、汉班托塔港、比雷埃夫斯港、哈利法港等项目进展顺利。到10月底,中欧班列累计开行数量已近2万列。

 

贸易畅通方面,今年1—9月,我国对沿线国家合计进出口约9500亿美元,对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超100亿美元。中白工业园、中阿(联酋)产能合作园区、中埃苏伊士经贸合作区等稳步推进。

 

资金融通方面,中国先后与20多个沿线国家建立了双边本币互换安排,与7个国家建立了人民币清算安排。正式发布《“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成立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建立了能力建设中心。

 

民心相通方面,在科技交流、教育合作、文化旅游、绿色发展、对外援助等方面取得一系列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各有关方面,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扎实推进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落地生效。

 

 

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是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必然趋势,也是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培育现代产业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渠道。近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今天通过我委门户网站正式对外公布。这里,重点介绍四个方面情况。

 

一是总体目标。《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形成一批创新活跃、效益显著、质量卓越、带动效应突出的深度融合发展企业、平台和示范区,企业生产性服务投入逐步提高,产业生态不断完善,两业融合成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二是融合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实施意见》梳理提出了10种发展潜力大、前景好的典型业态和模式,包括推进建设智能工厂、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推广柔性化定制、发展共享生产平台、提升总集成总承包水平、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供应链管理、发展服务衍生制造、发展工业文化旅游以及其他新业态新模式等。

 

三是融合发展的新路径。《实施意见》针对制造业重点行业、服务业重点领域,提出了加快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装备制造业、汽车制造等重点行业双向融合发展的10项可能路径。

 

四是发挥多元化主体作用。《实施意见》提出,要发挥产业链龙头企业、行业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平台型企业和机构等重要作用,释放各类主体融合发展潜力。

 

同时,《实施意见》还从优化发展环境、强化用地保障、加大金融支持、加强人力资源保障等方面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快出台配套政策和细则,强化政策性创新,加大保障和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产业园区、企业开展融合发展试点,先行先试,探索形成符合我国实际、具有不同区域特色和行业特点的融合发展业态模式和路径。

 

 

为落实资管新规中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关规定另行制定的要求,更好发挥两类基金作用,满足实体经济中长期资金需求,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和资源支持创新创业创造和产业转型升级,在切实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同时有效防控金融风险,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主要是明确了资产管理产品出资“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适用资管新规及其实施细则等问题,整体思路和主要内容与资管新规及其实施细则的导向和基本原则保持一致。

 

从具体举措来看,主要有3点:一是明确过渡期的政策安排。资管新规出台前,部分金融机构已与两类基金签订认缴协议或实际出资。为避免出现“半拉子”工程影响基金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根据新老划断的原则,资管新规出台前金融机构已与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两类基金签订的认缴协议继续有效,过渡期内,金融机构可以发行老产品出资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两类基金,但应当控制在存量产品整体规模内,并有序压缩递减,防止过渡期结束时出现断崖效应。

 

二是过渡期内允许公募资管产品投资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两类基金。过渡期内,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两类基金的,金融机构在向投资者充分披露和提示产品的投资性质和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可以将该产品整体视为合格投资者。

 

三是适度放开嵌套限制。《通知》提出,符合规定要求的两类基金接受资产管理产品及其他私募投资基金投资时,该两类基金不视为一层资产管理产品,避免对基金运作产生影响,该政策适用于过渡期内和过渡期结束后。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两类基金和金融机构执行通知的情况加强监管,进一步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最大限度消除监管套利空间,更好发挥两类基金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

 

 

2018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近一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地区、各部门,在扩大消费规模、打通制约“瓶颈”、提升供给质量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着力构建支持消费扶贫的政策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全国供销总社等部门及时制定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对本部门、本系统消费扶贫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专门印发通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效应引导消费扶贫。

 

二是广泛组织动员,着力凝聚各方参与消费扶贫的强大合力。积极发挥对口支援、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作用,指导帮扶省市强力推进消费扶贫。举办2019年消费扶贫市长论坛,总结交流各地区各部门推进消费扶贫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共商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新路径、新举措。开通公益平台,服务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

 

三是瞄准流通短板,着力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突出“瓶颈”。深入实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推动贫困村通宽带比例超过98%。大力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现对国家级贫困县全覆盖。加快推进“快递下乡”工程,乡镇快递网点覆盖率提升到95%以上。推动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网络向农村延伸,打通农产品上行“最后一公里”。

 

四是提升供给质量,着力推动消费扶贫可持续发展。支持贫困地区创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改善贫困地区旅游景区设施条件,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建立贫困地区食品认证“绿色通道”,扶持一大批绿色食品企业、有机企业和地理标志产品做大做强。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着力营造支持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发挥中央新闻媒体优势,推出系列大型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广告精准扶贫项目,开办“精准扶贫”专题专栏。动员新媒体力量,以更加生动的形式推介贫困地区特色物产。吉林、河南、江苏等省通过“第一书记”代言、县领导走进直播间与网红主播共同宣传消费扶贫。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教育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等15个部门,发出了《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消费扶贫的倡议》,助力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长远发展。涓涓细流,足以汇成江河。我们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贫困群众一定能够早日稳定脱贫、增收致富,与全国人民一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