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符合条件的绿色建材产品均可进入电子平台交易,三部门发文!
发表日期:2023-04-10 10:30:15

    3月24日,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纳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可研编制、设计与审查、政府采购、施工、检测、验收、第三方机构(预)评价全流程的相关活动,包括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指南》明确,采购人组织工程量清单和政府采购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时,应纳入《需求标准》的相关要求,包含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实施成本。对施工图不明确之处,采购人应及时组织设计单位、编制单位进行沟通并形成书面文件。
 
    《指南》要求,采购人梳理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的绿色建材应用数量,组织开展绿色建材集中采购应用量填报,在施工招标前报送财政部门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绿色建材批量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等,编制采购文件,组织采购活动,分期分批实施批量集中采购。
 
    另外《指南》还提出,鼓励推进绿色建材电子化采购交易,所有符合条件的绿色建材产品均可进入电子平台交易,提高绿色建材采购效率和透明度;交付方面,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应当不低于已完工程价款的80%。
 
以下为原文
 
    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
 
财办库〔2023〕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工作,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纳入政策范围的有关城市(市辖区)参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
 
 
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