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第十一中学学生用课桌椅采购招标公告
发表日期:2019-03-25 21:10:21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市第十一中学的委托,对其呼和浩特市第十一中学学生用课桌椅采购公开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呼和浩特市第十一中学学生用课桌椅采购
2、项目编号:0651-19020238
3、交货时间:合同中约定
4、交货地点:呼和浩特市第十一中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须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记录凭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25日-2019年3月29日9:00-17:00时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4.2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3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下列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至平台:
(1)单位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须出“中国裁判文书网”、“ 信用中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网页截截图;
(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记录凭证(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纪录凭证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未按上述要求操作或未上传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平台下载费50元,售后不退;
4.5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费用及邮购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在开标时领取。平台下载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联系平台公司领取;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4000928199。
五、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mgzb.com/)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第十一中学
联 系 人:闫主任      
联系电话:0471-5210017
 
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大道1号众生大厦7层政府采购事业部
联 系 人:李德华
联系电话:0471-3372942
邮    箱: nmgzblidehua@163.com
开 户 行:建行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支行
户    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5001706669052500288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