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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前开标地点有变,需要发布变更公告和延期吗?
交流学习 |2024-01-09
招标文件设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开标)地点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关系到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若改变了投 (开标)地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法定的时间内、且第一时间告诉潜在的投标人。
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常见问题:评标的依据是什么?
交流学习 |2023-12-26
关于评标的依据有两个含义,一是依据什么评标,二是评审的对象是什么。关于评标的依据,在评标中经常出现理解偏差。本文章就此进行分析。
如何判定一个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用《招标投标法》还是《政府采购法》?
交流学习 |2023-12-26
以监管为例,《招标投标法》中,这一权力散布于各个部门,自监自管;而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的监督部门则为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在实践中,把握两法的适用范围和法律规定的不同点是正确实施采购的关键,本文将主要介绍两种办法的适用情况。
政府采购货物招标文件规定“多个标段,投标人兼投不兼中”是否违法?
交流学习 |2023-12-26
招标文件规定“兼投不兼中”涉嫌违反《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公开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没有采购人代表违规吗?
交流学习 |2023-12-26
评标委员会中是否必须有采购人代表,历来是个很有争议的话题。产生争议的原因是,《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七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基准价可以不用低价优先法吗?看财政部答复
交流学习 |2023-09-21
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义务仅限于其掌握的现有材料,代理机构应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是不是说明代理机构不得要求被质疑单位提交新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