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
发表日期:2019-01-16 10:04:30
NO.1

  《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示

  1月8日,财政部发布通知,为规范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财政部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进行修订,形成了《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19年2月7日前,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提出意见。

  NO.2

  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对文化市场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文化和旅游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文明办、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全国总工会等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文化市场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详情请点击此处。

  NO.3

  《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于1月11日印发了《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从发布当日开始实施。

  《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同时结合雄安新区的实际情况,也作出了很多创新和突破。例如,实行代理机构法人责任制,通过公开竞争机制选择代理机构;选用邀请招标采购方式时,明确了公开招标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过大的标准;对信用评价比较高的投标人可以降低投标保证金收取额度;两次招标失败,且符合特定条件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NO.4

  雄安新区将建设建筑产业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近日,中国雄安集团对外发布《容城西侧1号建筑产业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公告提醒,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3日9时,地点为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开标区。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NO.5

  发生安全事故5家建企被暂停投标

  近日,厦门市建设局发出一则通告,因发生3起事故,共3人死亡,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5日后,暂停中建海峡(厦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龙江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麒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在厦门市承接工程。

  暂停这5家公司在厦门市参加建设工程施工投标(不含已参加投标且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工程)和承接新的直接发包工程的施工业务(不含已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