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以“优”环境促经济“稳”发展
发表日期:2023-02-24 09:10:33
    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冲击,我国经济面临多重压力。为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在政府采购方面,内蒙古财政厅利用数字赋能、政策支持、加强监管等举措,优化政采营商环境,厚培经济发展土壤,促进经济稳步发展。
 
数字赋能打好发展基础
    2022年,内蒙古政府采购以数字建设为主攻方向,搭建“全区一张网”, 全区政府采购各项业务实现“一网通办”,全面建成了以数字化为基础的政府采购“生态圈”, 为营商环境优化及经济稳步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内蒙古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信息技术与政府采购的深度融合,使‘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政府采购手续办理更加简便,信息查询更加方便,各类采购主体工作效率大幅提升。”据介绍,内蒙古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实现10大子系统和7大基础库之间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互联网+云端”部署全流程业务“网上办、一次办”,各类采购主体所有业务实现“一网通办”。记者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还不断完善知识库、采购指南、丰富查询和检索等服务功能,并利用“政采小云”智能机器人提供技术支撑,解决技术操作实际问题13万余次。此外,内蒙古还开通政府采购服务热线,安排专人接听,及时解疑答惑。
 
精准帮扶释放更多活力
    在经济发展中,微观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企业和脱贫群众,对环境的要求更为“苛刻”,为促进中小企业更好发展、保障脱贫群众稳定增收,内蒙古财政厅出台多项政策精准帮扶,给予中小企业和脱贫群众更多“光照”。在支持中小企业方面,内蒙古进一步提高预留份额以及评审优惠幅度:对于400万元以上工程采购项目,采购人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采购份额比例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面向小微企业的预留采购份额不低于60%;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提高至4%—6%。2022年,全区已有70%以上合同授予中小企业。同时,内蒙古采取“信用+承诺制”、免费提供采购文件、免除平台入驻费、支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推广使用电子保函等措施,消除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种隐性成本和制度壁垒,为中小企业缓解21.3亿元资金压力。在支持脱贫地区方面,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组织上千家预算单位预留一定份额,专门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截至目前,全区通过“832平台”采购食堂食材、工会福利和慰问品超1.4亿元,在31个脱贫旗县域内注册的330多家入驻平台供应商,销售金额超8亿元,有效带动了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同时,自治区财政厅还联合乡村振兴局、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共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目前已有呼伦贝尔、兴安盟、锡盟、包头等6个盟市启动相关工作。
 
加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
    “良好的营商环境会给市场主体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我们要做的就是持续加强监管,保持良好的营商环境。”内蒙古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据了解,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内蒙古开展组合式监管。一是兑现政策承诺。内蒙古财政厅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无预算不采购”规定、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和“五个大起底”专项工作安排,提高资金预付比例,保障中小企业货款及时足额支付,并进一步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不断建立健全对采购需求和采购结果负责的管理机制。二是全面清理“障碍”。为避免破坏营商环境行为出现,2022年,内蒙古全面清理政府采购活动中妨碍公平竞争和不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的规定和做法,制定常见违规清单、内部控制事项清单以及监督预警机制,并制定32条优化营商环境举措,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三是打通维权渠道。内蒙古全面开展行政裁决工作,健全救济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目前,内蒙古已处理投诉并出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书20件,发布行政裁决典型案例3个,向财政部国库司上报指导性案例1个,制定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内控规程6个,并编印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指引》,更好为市场主体做好维权服务。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内蒙古将久久为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让采购主体切实感受到良好营商环境带来的获得感,不断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